“我委在辦理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中,發現你單位多名工作人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相關規定,現向你單位提出以下監察建議......”日前,弋江區監委向某單位下達關于加強對工作人員教育監督管理的監察建議書。
“監察建議書既點出了我們在工作中的問題‘癥結’,又給我們開出了整改問題的‘藥方’,我們將以此為戒,全面排查隱患,堵塞制度漏洞,不斷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認真抓好問題整改?!痹搯挝恢饕撠熑吮硎?。
近年來,弋江區紀委監委圍繞案件查辦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將紀檢監察建議書作為做實做好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的有效監督利器,由紀檢監察室、審理部門及派駐紀檢監察組合力集中研判,深挖案件癥結,舉一反三,對暴露出來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點、廉政風險點等,及時提出紀檢監察建議,推動相關單位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放大監督成效,不斷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區紀委監委堅持閉環管理思路,按照“誰建議,誰督辦”的原則,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對整改責任落實不力、整改敷衍塞責的單位嚴肅追責問責,避免建議書“一發了之”、整改“走過程”、落實“打折扣”,切實維護紀檢監察建議的嚴肅性、權威性,真正讓紀檢監察建議落地見效。
“我們將持續發揮好紀檢監察建議書針對性、操作性強的特點,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責任、深入整改、持續深化標本兼治,達到管根本、管長遠的效果?!眳^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道。(蕪湖市紀委監委)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