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宣城市紀委監委堅持把紀檢監察建議書作為推動以案促改的重要舉措,找準“病根”開“藥方”,確保實現標本兼治。在開準“藥方”的同時,該市堅持問題導向,將紀檢監察建議書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督促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指導責任部門找準風險點、強化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立行立改、舉一反三,充分發揮“發出一份建議、解決一類問題、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嚴格制發標準。專門印發工作提示單,明確紀檢監察建議書下發情形,規范適用對象、建議方式和格式內容,要求寫明問題來源和提出建議的起因,寫明提出建議的事實依據和應當整改、糾正的事項,寫明提出建議所依據的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以及具體建議、建議的落實、回復要求等具體內容。同時,明確程序要求,嚴格規范紀檢監察建議書的制發程序。
堅持問題導向。以發現的問題為導向,深挖癥結,用好紀檢監察建議這一有力武器,推動解決重點領域的突出問題。聚焦糧食購銷、開發區等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改。
督促完善制度。按照“誰制發、誰負責”的原則,通過督導調研、專項檢查、督辦整改等方式,對建議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確保已制發的紀檢監察建議書精準有效,進一步推動案發單位建制堵漏。2022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98份。
加強督查促落實。聚焦紀檢監察建議書落實情況,加大日常監督力度,強化結果評估考核,對責任“掛空擋”、整改“走過場”、落實“打折扣”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堅決杜絕紀檢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確?!八幍讲〕?。(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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